泸水市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尊敬的广大市民:
7月4日,德宏州瑞丽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为有效控制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做如下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德宏州瑞丽市疫情发展动态,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各项工作,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德宏州(特别是瑞丽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泸后,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请14天内(6月20日后)德宏州来(返)泸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做核酸采样检测,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从即日起,凡从德宏州(除瑞丽市外)来(返)泸人员,需提供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体温测量,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有序流动。
四、从即日起,凡从瑞丽市来(返)泸人员应持《离瑞放行通知书》以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体温测量,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有固定居所的抵泸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进行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有序流动;如无固定居所的来泸人员,需集中到指定隔离留观酒店留观监测14天,期间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食宿费用自理,检测结果阴性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有序流动。
五、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出入农贸市场、超市、车站、餐饮店、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主动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和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不组织、不参与规模聚集性活动。
六、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继续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完成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请按规定时限及时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