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公告
泸出让中心土告字〔202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泸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泸水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 号 |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元/m2) | 竞 价 阶 梯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泸挂2020—04号宗地 |
5320820BA0019 | 泸水市上江镇大南茂州旅游服务中心北侧 | 3919.52 | 商业及加油站加气站配套用房 | 1.2-1.5 | 不大于30% | ≥15% | 40 | 94 | 1201.99元/平方米 | 10元/m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根据《泸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8-2020年)》,泸水市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泸规条子2020-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宗地编号:泸挂2020—04号),该宗地用途为商业及加油站加气站配套用房,竞得人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商务部门的相关核准文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市场准入许可文件,若市场准入政策有变动的按新政策办理,如逾期未取得商务部门的相关核准文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市场准入许可文件,无偿收回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五、由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确认的竞得人,负责出资修建该宗地东侧的20.247亩生态停车场及绿化工程,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8日至2020年8月28日到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新城区怒江政务服务中心3楼308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9月6日(周日不休 ),到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并交纳该宗地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6日下午17:00时止。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于2020年9月6日17:30时之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电汇;(2)网银(不接受现金)。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94万元。
3、提交时间及提交地点:投标截止之日前,提交到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到账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号:53001756137051001756 联系人:周莲花
联系电话:0886-3636564
注意事项:
如报名人为企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企业名称,若分标段招标的,还必须注明所投标段名称;
投标人于保证金转账后持相应缴纳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至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怒江政务服务中心309室)提取保证金发票(原件提交到开标现场;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挂牌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至2020年9月8日09:00时至17:00时。
八、查询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以现状出让,于2020年8月3、4日接受现场踏勘(竞买人也可在挂牌期间自行勘察现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电话:3052307 联系人:施 伟
3636132 联系人:和绍勇
联系地址: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中共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0886—3898836
泸水市纪监委 0886—3636523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86—3636980
十一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
泸水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8月7日